1.防爆合格证。
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附录A 检验程序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申请“防爆合格证”的检验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2.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
防爆电气产品取得“防爆合格证”后,企业应按《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针对本企业防爆电气产品申请防爆电生产许可证,其内容如下:
a.为了做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c.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3.矿用防爆电气产品安全标志准用证。
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11月26日发布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矿用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标志证书后,才能从事该产品的生产、销售,才能在矿用场所使用。
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装备保障司领导下,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具体认证工作。认证产品可参见2001年发布的《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批)
认证程序包括:申请、初审、评审、发证、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等项。
4.防爆电气产品国际认证。
防爆电气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通常选用欧盟的CE/ATEX认证(其中CE是欧洲统一的安全认证标志;ATEX是欧盟颁布的针对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认证的指令)。
此外,也可选用美国保险商试验所公司的UL认证。
5.防爆合格证电产品认证咨询。
您的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如下咨询:
a.选择何种认证方式对贵公司的产品是合适的。
b.选择国内哪家防爆质检机构为您做代理是的。
c.贵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技术准备和产品。
d.我们接受贵公司的相关委托,全程提供技术服务。